贵州水晶有机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利用苗岭建材分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染土壤项目拟建于原苗岭建材分公司厂区内,位于清镇市东平路222号。为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发布第一次公告。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项目地点
贵州水晶有机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利用苗岭建材分公司。
2、建设运营单位
贵州水晶有机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苗岭建材分公司
3、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生产工艺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贵阳市清镇贵州水晶集团的水晶苗岭建材分公司内,依托该公司已建成的一条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建设年综合利用污染土壤4万t/a工程。
本项目主要处置对象贵州水晶有机化工集团厂区约4.04万立方有机污染土壤。根据国家环保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保技术规范》(HJ662-2013)的规定,处置含有机物的固废原则不超过水泥熟料实际产能的5%,基于本项目依托苗岭建材分公司2500t/d水泥熟料线年熟料实际年产能约80万吨。为此,本项目设计规模为:年综合处置污染土壤4万t/a工程。根据鉴定结果,约4.04万立方米有机污染土壤不属于危险废物。
项目建设内容:工业污染土壤贮存库、新建有机污染土壤预处理车间、计量及投加料输送系统。
主要生产工艺:参照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固废工艺技术,拟定有机污染土壤处置工艺,即将有机污染土壤经破碎、计量等预处理后,将其作为掺烧料,通过计量、输送、锁风等装置进入水泥窑分解炉中进行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综合利用,掺烧比例根据污染土壤的特性进行计算和实时调整。
4、项目总投资
拟建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73.00万元,设备购置215.00万元,安装工程45.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7.00万元。
5、项目建设周期
拟建项目建设周期为2个月。
6、环境保护目标
厂区大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排洪沟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相应类别标准;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或3类(工业区)和4a类标准(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污染土壤分类储存、处置。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项目实际和工艺特点,以及当地环境特点,开展环评工作,根据资源环境上线,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对项目建设后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评估,针对可能出现的环境问题提出对策措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管理规定,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同时需征询与项目相邻的单位与个人的意见和建议。使利益相关者能够通过不同方式了解项目建设环境影响程度,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开展,实现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贵州水晶有机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苗岭建材分公司
地址:清镇市东平路222号
电话:13809480851
联系人:黄涌
邮箱:328731134@qq.com
环评单位:贵州博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湖滨路滨湖俊园
电话:18585294871
联系人:李工
邮箱:1767851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