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公司电石渣综合利用项目安全设施通过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
公司电石渣综合利用项目为国家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示范项目及重点工业污染治理工程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二批)项目,项目于2009年6月动工建设,2010年9月16日建成投产,做到了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使用。项目采用安徽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预烘干干磨干烧”新型干法窑外分解工艺,综合利用电石渣和粉煤灰等工业废渣,依托现有公用工程余量,建设乙炔废水渣浆循环利用装置和一条日产2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处理乙炔废水和电石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建设部有专职安全人员进行巡检、抽检,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下通知要求整改,并对不执行整改的下达停工整顿、罚款等措施,未出现较大安全生产及人生伤亡事故。
省安监局和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和评价方参加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查。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贵州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依据《贵州水晶有机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电石渣综合利用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及项目有关原始基础资料,在审核企业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投入、管理制度、教育培训和对项目现场生产设施和岗位作业进行检查的基础上,验收组专家认为,该项目按照国家有关施工技术标准、安全设施设计文件、方案及图纸进行施工安装,施工单位具备相应资质。安全验收评价机构具备相应资质,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项目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条件较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行业标准、技术规范要求。企业从业人员经过安全生产培训并具备相应资格,提供的资料符合有关要求。专家组建议该项目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专家组在验收会上同时就完善验收评价报告,加强项目现场安全管理和设备维护等提出6项要求。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王毅力、副总工程师白泽双和规划科技部部长黄仕锋参加项目验收会。(陈贵均)